中国基金网[www.fundatchina.com]讯:随着今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有限合伙企业以其特有的组织形式逐渐受到私募基金的青睐。据业内人士介绍,截至目前,仅沪深两地就已出现了近10家合伙制私募企业,而许多其他私募机构也对合伙制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制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专家表示,这种设置事实上为私募基金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客户作为有限合伙人投入资金,而管理人以少量资金参与成为普通合伙人,具体负责投入资金的运作,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收取管理费。
6月末,南海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在深圳成立,成为国内首家合伙制私募基金。7月2日,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注册成立,成为上海第一家合伙制私募机构。自此以后,合伙制企业正式登上私募基金阳光化的历史舞台。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沪深两地已有近10家合伙制私募机构正式亮相。而从经营范围看,合伙制企业也表现出了灵活机动的特点,不但可以进行二级市场投资,也能够参与定向增发、战略配售等活动,还可以进行私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