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员工持股计划胎动 基金可变更为股份公司
基金激励解封 变更为股份公司
中国基金网[www.fundatchina.com]讯: 证监会基金部一份内部征求意见稿,在基金业内引起关注。
总体说,征求意见稿非常完备,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可改动的地方也不是很多。在评价时,业内人士认为。
征求意见稿下发,被认为将解决公募基金制度弊端的员工持股问题。
这份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员工持股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推动基金公司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意见稿表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该采取员工直接持股或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基金公司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基金公司大都为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更为有利。基金公司人士表示,业内部分基金公司开始酝酿变更事宜。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到50人;而股份公司,只是要求发起人至少5人,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
根据相关法规,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同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考虑员工各种原因的离职,对于员工持股来说,显然存在障碍,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上述基金公司人士说。
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兼顾股东、高管及员工利益,持股对象仅为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