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undatchina.com编者按】顶尖经理出走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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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私募基金总规模超6000亿
私募基金在我国通常专指从事与证券市场投资的、非公募形成的机构投资者。
在我国,有十余年历史的私募基金至今仍处在半地下状态。一方面与自身形象有关,人们往往把它们和庄家、不规范运作联系起来;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的认识和了解有限,始终未给予足够的关注。
据中央财经大学的研究报告显示,目前私募基金占投资者交易资金的比重达30%~35%,资金总规模在 6000亿~7000亿元。市场上关于私募基金“转正”的声音也此起彼伏,私募基金频频借助信托发行新的集合理财产品而阳光化。
前不久,证监会研究中心负责人祁斌在“2006中国经济展望论坛”上指出,对于私募基金阳光化等问题,一定要统筹考虑,证监会亦正在积极研究之中。
他认为,我国私募基金正在向比较规范的方向发展,下一步应该关注的是这些基金如何去发展,在市场上应该有这么一个层次的投资者。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日前也表示,人民银行将大力支持发展PE(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的修订,《物权法》的即将审议通过等政策都将会为私募资金带来春天。
立法空白 我国私募的最大风险
相对于国外的私募基金,我国私募基金面临着更大的风险。
第一,我国的私募基金一直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没有取得法人地位,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它们一般以理财工作室、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名义存在,在法律上还没有取得“准生证” 。在组成形式上与受托理财、集资投资相似,基本上通过订立私下契约而形成。这种非法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很脆弱的,无法控制受托者的“道德风险”,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障。
第二,私募基金的操作手段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对冲,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也加大了风险。
在目前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不完善甚至不存在、基金管理人素质不高的条件下,私募基金主要依靠在证券市场上“坐庄”或跟庄获取收益,既影响了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也使其面临的风险扩大。
第三,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投资股票。一些上市公司将募股资金通过私募基金投资股市,这种做法本身是不合法的。既存在法律风险,同时,随着股票发行机制的改变,一级市场收益率将大幅下降,这种投资活动的风险也将越来越大。
第四,由于目前国家对私募基金的立法管理没有正式出台,投资者还面临政策调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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