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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办事处及变更、
撤销分支机构、办事处报告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一、 报告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封面应标有基金管理公司办事处设立报告材料或基金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变更/撤销报告材料字样,报告人名称以及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份数
报告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1份电子版光盘。
二、报告材料目录
(一)承诺函
公司对提交报告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作出承诺。
(二)报告事项说明
1、主要内容包括设立办事处,变更或撤销分支机构/办事处相关事项的原因,具体报告事项。
2、具体报告事项说明:设立办事处的名称,场所(地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负责人名称及联系电话、简历;变更、撤销事项的具体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
(三)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六
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
附件七
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证券投资情况表
(如有证券投资,则填写此表)
注:1、自有账户是指以申请人自己名义开设的法人账户。
2、受托经营账户是指申请人受他人之托从事证券投资所使用的账户。
3、委托他人经营账户是指申请人委托他人进行证券投资所使用的他人账户。
4、其它实际控制账户包括以曾用名称开设的账户等申请人实际控制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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