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网[www.fundatchina.com]讯:“这个《办法》的出台,更加体现了信托业未来的定位是一个以信托制度为支撑,以信托平台为载体的金融资产管理机构。”4月11日,国内知名金融信托专家孙飞博士告诉记者。
孙说的《办法》,指的是银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4月10日共同发布的《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此《办法》里,信托公司也正式继商业银行之后,获准加入QDII“阵营”。
在孙飞看来,《办法》的出台是国家对于信托业立法的连续和深化。而这也是今年以来,银监会就信托公司发展出具的第三份管理办法,此前已有《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与《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并于3月1开始施行。QDII业务的开展,将使得信托公司作为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形式更为完善。
这也是信托公司阔别八年后,再次重返国际市场。早在1979年,国内第一家信托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成立之初,国外投融资业务曾经是各家信托公司的重要业务。
不同的是,当年的国际业务,是信托公司募集资金后的“负债行为”,由信托公司承担风险;现在的QDII,则是一种“理财行为”,由投资者承担风险。
通过国家对信托业的五次治理整顿,信托公司的国际业务在1998年趋于消亡,但是信托公司的外汇许可证却没有被收回。
在信托公司获批QDII资格之前,信托公司要求做外汇信托业务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直到2005年,银监会开始允许几家信托公司试点外汇信托业务。
实际上,当时信托公司外汇资金的投资渠道依然相对狭窄,具有可操作性的,一是将外汇资金投资于结构性存款,二是贷款给境内企业。
因此,从去年开始,争取QDII资格成为信托公司的热点。“多家信托公司都申报QDII资格,最后有上国投、中信信托等两三家公司以个别报批的形式获得监管层批准。”一家信托公司的高层人士告诉记者。
但令人意外的是,这几家信托公司在获得QDII资格后,都没有立即推出理财产品。
深国投的信托经理徐亚男认为,考虑到目前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汇率损失和QDII产品投资渠道有限等问题,信托公司开办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给投资者的收益回报率将很难具有吸引力。今年3月,中国银行一期QDII因汇率损失被迫赎回清算事件,更是让QDII市场一度愁云惨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