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网[www.fundatchina.com]讯:基金业内人士透露,在征求了境内基金公司和境外金融机构的意见之后,基金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有望年内放行。在具体的施行上,将先由管理层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再分布实施,采取试点的可能性更大,其中北京和广东各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准备工作最为充分。至于具体的激励措施,有关人士表示,更可能采取期权期股的方式而不是原股东直接让出股份的方式,只有在基金业绩增长、基金公司效益增加的情况下,管理团队和基金公司员工才能分到股权。
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随着中信证券股权激励政策的实行和包括建设银行在内的银行业股权激励的推进,实际意味着过去封闭的金融证券业员工持股的政策破冰,而基金行业,作为人才最密集也是流动性最大的行业,对股权激励的需求最大。
据记者了解,管理层对推动基金公司建立股权激励制度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数次召集多家基金公司开会,了解业内态度,而基金业的表态多持赞成意见。
一家大型基金公司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于股权激励,业内不妨以开放的心态对待,现在股改之后连国有上市公司都可以搞股权激励了,基金公司为什么不能搞呢?现在基金法已准许民营企业投资基金公司,民营可以,为什么基金公司的内部员工就不可以?“国内很多观点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许多人认为,基金经理工资已经够高了,还给什么股权啊?”
该负责人认为,股权激励显然对行业是有利的,它有利于减少基金公司的一些短期行为,同时加强管理团队和投研团队的稳定性。另外一个层次,它有利于解决一些基金公司的道德风险,一旦公司股权与员工个人利益直接关联,那么它将有力杜绝利用基金资产向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公司经营决策将更为长期化。
据了解,就国内基金公司如何采取股权激励的方式,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士还先后约见了来自境外基金公司的代表,就国外基金行业如何建立激励制度,国内如何借鉴进行了交流。
一位合资基金创新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境外的金融机构大多都是有股权激励的,考虑中国国情,目前基金行业还属于起步阶段,靠天吃饭的特征更为明显,公司的未来经营情况很难把握,所以如果试点的话,选择一些有业绩基础的老基金公司的可能性最大。
据了解,一些基金公司,特别是“老10家”基金公司在员工持股上已做了大量的先行工作,准备已经比较充分,而在法规上,目前也没有障碍。
尽管基金行业属于特许经营性质,《基金法》还是给股权激励留出了空间,其只规定了主要股东的条件,对其他股东并无明确规定;《基金公司治理准则》在第八章中明确规定,可以根据基金行业的特点建立股权激励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而在此前的基金业联席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明确表示,要推动有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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