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网:www.fundatchina.com讯:“建立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运用法律形式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全国政协委员会农业组委员舒安娜近日表示。
企业年金是社保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性的养老金计划。
企业年金制度的主要作用是:第一,可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根据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不可能很高。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职工的养老保障需求会相应提高,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也有提高职工福利水平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允许这类企业为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可以满足职工较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第二,规模不断壮大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把大量即期消费资金转化为长期储蓄资金,有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发育和国民经济的增长。第三,它的实施可以在实质上减轻政府的养老保障负担。
“但是目前很多企业都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舒安娜委员介绍。这一结果让她感到震惊,因为“企业年金制度”关系到千百万人民群众的生活,可谓是“高压线”,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与企业年金有关的任何单位和环节都必须接受监督,不能有特权和例外。而在她走访调查的企业中,竟然有很多企业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