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商业承兑汇票不到商业汇票的10%
近年来,作为重要支付工具和融资工具的商业汇票在我国获得了快速发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2006年上半年,全国票据业务签发56,873万笔,金额981,209亿元,约占全部非现金支付笔数的10%,金额的48%。总体上看,近年来,票据的使用量稳中有升。
但是,受社会信用基础薄弱等因素的影响,商业汇票中银行承兑汇票使用比较广泛、而商业承兑汇票使用很少,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央行有关方面负责人说。
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除使用量较小外,商业承兑汇票的使用还具有四个特点:一是使用领域主要集中在石油、电力、钢铁、煤炭、航空、电子、医药等行业,以及一些关联企业或产业链中上下游关系紧密的企业;二是流通性较弱,受票人对汇票进行背书转让的较少;三是主要在同城范围内使用,企业一般不愿接受异地企业承兑或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四是发展不平衡,中西部与沿海、东部地区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
在此情况下,11月9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结算效率,调整商业汇票种类结构,发挥商业承兑汇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同时,鼓励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承兑人进行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法接受查询。
央行有关负责人认为,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有利于丰富企业支付手段,顺畅企业产供销关系;有利于缓解企业间货款拖欠,维护正常的商品交易秩序;有利于促进银行信用和企业商业信用的有机结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矛盾;有利于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丰富票据市场工具,促进票据市场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良好的信用机制,增强社会信用意识,提高社会信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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