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昨日发布了一份针对投资者赔偿基金的咨询文件,建议目前每名投资者15万港元的最高赔偿限额维持不变,而为避免资金闲置及减轻投资者负担,建议当赔偿基金资产净值达到14亿港元时,便暂停向投资者征收赔偿基金。
此项赔偿基金于2003年4月1日设立,其经费来自两项旧有赔偿基金转移的节余,以及就在香港联交所执行的证券交易收取的0.002%、在香港期交所执行的期货交易收取的每张合约0.5港元(小型合约征费为每张0.1港元)的投资者赔偿征费。截至2004年10月底,赔偿基金的可动用资产总值约为13.6亿港元。